場地借用

您好:

歡迎您來使用愛團總團部守護館場地,請詳閱以下場地申請說明。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 愛團秘書處 (02)2835-0510


【借用與使用規則】

1.申請單位:

A. 開放愛你一輩子守護團各期同學會辦理月聚會、總團部各組辦理之會議或正式活動及各團主辦之活動申請。學習活動酌收場地清潔費。

B.開放台北市家長協會主辦之會議、講座等活動,不收取場地費。

C. 外部單位與團體欲申請借用場地,需付場地費,請洽愛團秘書處,毋需填寫場地借用表單


2.申請方式

填寫線上場地借用表單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difxCPSO5KvUiocW7gueRescomnNleCMxZrxBT7u346hgr2A/viewform


3.申請時間:場地借用申請,應於活動前兩個月至7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,並於提交本單後來電或mail愛團秘書處確認,未來電者視為申請無效。申請兩個月後之活動,於活動兩個月前才得確認借用。


4.更改時間或取消申請:如欲更改時間或取消申請,請於借用日期前3個工作日通知秘書處 (02)2835-051020187office@gmail.com

申請單位若未能如期辦理取消程序者,兩個月內不得再申請使用。


5.鑰匙:活動前請電秘書處聯繫索取開門鑰匙,鑰匙應於活動後2天內送回秘書處,或經秘書處同意,轉交給下一個借用場地的單位聯絡人。


6. 使用責任:

(1) 使用完畢,一切物品物歸原位,餐後垃圾及飲料的空杯、空瓶、空罐…等,請打包帶走。

(2) 任何佈置(無論是張貼海報.懸掛物品…),以不傷原場地為原則(不留痕跡)。

(3) 活動後務必清潔場地(掃地或拖地......)。

(4) 如有兒童參與,其行為亦由申請單位負責。

(5) 閣樓及一樓的辦公區,除非是必要的工作人員,其他人員非請勿進及勿動辦公用品。

(6) 借用之設備,如有故障或損壞,應於歸還時告知秘書處。


7.總團優先: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使用時,得於一星期前(但遇緊急狀況則不在此限)通知申請單位放棄借用,申請單位不得異議或請求賠償。


8.規則修訂:為讓守護館空間妥適使用與管理,本規則不定期修訂。